2025年2月17日,应县检察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两天后,公安机关采纳监督意见,以王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检警及时会商,就证据收集要点提出针对性建议,确保侦查方向不偏、取证标准不松。最终,应县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坚持“穿透式审查”,在讯问刘某时,发现其供述中存在出境时间与行程不符的疑点。经耐心释法说理,刘某主动供述了更为严重的犯罪事实:2024年4月,其经人介绍以偷渡方式赴境外“高薪务工”,实则进入境外某电诈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因未骗到财物被索要28万元“赎身费”,在家人筹集交纳了8万元后才得以脱身,从境外偷渡回国。
这一关键线索的突破,让案件性质发生重大转变。为固定完整证据链,办案检察官兵分多路,一方面与省外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调取电诈犯罪团伙人员名单、培训记录及同案犯指认笔录,证实刘某参与诈骗话术培训、拨打电话引流等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刘某的出行轨迹、边境乘车记录,结合其母亲和女友的证言,形成“邀约—越境—滞留境外—参与诈骗—偷渡回国”的完整证据链条。最终,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法追加偷越国(边)境罪罪名,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追诉其诈骗罪名,将公安机关移送的单一罪名拓展为三罪并查。
该院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围绕区域治安形势、新型犯罪特点及执法办案中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讨,就统一证据标准、解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达成共识,有效提升了类案办理质效。同时,持续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执法数据实时流转,为高效协作提供技术支撑。派驻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要点,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骨干分享执法经验和侦查技巧。通过互学互鉴,检警双方的专业素养和协作配合水平得到同步提升。
监督制约更精准、协作配合更有力、会商指导更及时、信息共享更顺畅……侦协办成立以来,检警双方在协作配合中已悄然实现了“1+1>2”的叠加效应。应县检察院检察长武承书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化“派驻+协作”工作模式,在提升监督刚性上求突破、深化协作机制上谋创新,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也让司法公正的底色越来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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