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承诺书

时间:2023-06-17 13:20:0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立即下载

产品质量承诺书合集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质量承诺书合集15篇

产品质量承诺书1

亲爱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买卖双方的产品质量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并做出如下保证:

  一、供应商应向买方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向买方提供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品标准。

  三、供应商保证供应的产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买方提供必要的`质量数据,如产品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数据。

  四、供应商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买方应严格按照产品包装上注明的储存条件,对因买方储存和维护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六、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果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xxx xxx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2

致: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贵单位的管材采购,我公司特作出如下管材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按国家标准执行,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2、按招标文件要求,镀锌钢管的技术性能指标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以理论规格为验收标准。并且管材的外观颜色一致,内壁光滑平整,管身无裂缝,管口无破损变形等缺陷,管材内压强度及刚度满足施工设计要求。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配件的进厂质量;

  3、产品所使用原料为全新、无污染的;

  4、保证所供管材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

  5、每批次产品出厂均随货提供产品型号、厂家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书,以备相关部门核查与验收;招标单位认为我单位实际供应的.管材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同,而双方持有异议时,由我单位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我方则承担一切费用。

  6、对供货、质量、管材性能、技术接口、服务等方面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7、对管材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需方和监造代表通报,不隐瞒。若管材缺陷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我方无条件更换。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管材出现质量问题,先处理问题,再查清责任,一切已满足工程进度合用户需要为准则;

  8、我方为所供的管材在制造、运输、装卸过程中投保,一旦发生意外,我方将按需方求对所供管材尽快进行免费更换、修理,直到需方满意为止;

  9、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盖公章:南宁市锦智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3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存县农业局;一份承诺本人留存)

  承诺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4

致北京宽化建材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面为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有质量记录和检测数据。

  2、对于产品性能测试,我们真诚邀请用户亲自检查产品的整个过程和全部性能,确认合格后包装和装运。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选材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在不降低产品技术性能和不改变产品成分的基础上,我公司真诚地为您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三、交货承诺:

  1、产品交付时间:尽量满足用户要求。如果有特殊要求,我们可以专门组织生产和安装,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2、产品交付时,我公司将向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果提供的发票不真实有效,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周到

  2、服务宗旨:以服务质量赢得顾客满意。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5

  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合法投标人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我们保证投标文件真实合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函有效期为集中招标采购周期。

  投标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6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企业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出厂产品的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需要保留样品的,按规定留样。保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六、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立和保存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

  七、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保证产品的标识内容全面、真实、可靠;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产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标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八、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九、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接受群众、媒体和质监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7

  《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执行进口国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检验标准;

  2、保证诚信经营,生产加工活动诚信守法、绝不弄虚作假; 3、保证出口商品符合规定的安全卫生质量要求;

  4、保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且有效运行, 如实地出具相关报告,真实地提供有关报检材料;

  5、保证出口商品来自符合要求的企业,确保出口商品的可追溯性;

  6、保证出口商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所出口商品安全指标不超过限量指标。

  如果本企业出口商品因安全卫生问题导致国外通报、退货或销毁的',本企业愿自觉接受贵局按规定要求作出的暂停出口报检或吊销本企业的出口备案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负完全责任。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xx 年 3 月 17 日

  申请材料

  *1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厂房和仓储库房平面图(复印件)

  3、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备案书、海关注册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物流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溯源、采购和出库台账、退货申报)

  6、经检验检疫培训合格的质量监督员

  7、电子监管、视频设备的安装是否满足检验监管要求 *8、公司简况(基础设施、开展项目、运行情况等)

  注:以上带“*”号的为必须项,复印件需盖公章。

产品质量承诺书8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现郑重承诺:产品质量消费者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联盟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明确质量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保存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保证产品的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承诺书。

  识内容全面、真实、可靠;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产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短秤少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八、接受群众、媒体和质监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9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一、公司信誉承诺

  1、 我公司是XX高压研究所和国家高电压计量站为依托,地处中国光谷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独立开发、独立生产、独立销售电力系统的相关设备和软件。

  3、 我公司拥有绝对的开发实力,确保开发项目的领先水平。

  4、 我公司设有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的质检部门,确保出厂产品的可靠性。

  5、 我公司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确保售后服务通道快捷高效。

  二、售前服务承诺

  2、 提供详细资料。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将您所需要的所有技术资料邮出。

  3、 提供合理报价。我们保证在24小时之内对您所要求的产品进行合理报价。

  4、 提供考察接待。我们保证随时接待您的考察,并为您的考察工作提供您所要求的'各种便利条件。

  三、售中服务承诺

  1、 我们保证采用全国统一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您签定合同。

  2、 我们保证无论合同量大小,保质、保量地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3、 我们保证守时、保质、保量地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4、 我们保证按合同的规定为您提供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服务。

  5、 我们保证您的要求签定严密的、科学的《技术协议》。

  四、售后服务

  2、 对于10KG以下的仪器设备,我们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您新的设备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3、 对于10KG以上的仪器设备,我们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给您新的设备暂时使用,直到损坏设备修好为止。

  我们的质量承诺是:3个月内包换,1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 三类星级服务,即:售前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详尽的技术资料及热情周到的考察接待;售中提供全面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售后提供遍及全国各区域及时的产品技术服务。

产品质量承诺书10

  为创造品牌,宣传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回馈客户,在此向广大客户承诺,同时希望广大客户监督。一、产品质量承诺:

  1、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将严格按照生产作业工艺进行,公司建有详细的档案库,确保产品研发、生产,验收,销售环节无一差错。 2、对产品性能,我们将进行严格的检测,所有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发货。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产品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绝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稳定性能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客户。 三、交货期承诺:

  按用户要求执行,保证高质量、高服务、高速度完成交货任务。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第一,质量第一。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公司将在24小时内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或现场支持。

  五、 服务原则: 1、质保期内: 公司生产的产品,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如产品出现缺陷,实行包换,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 2、质保期外: 公司产品实现终身有偿维护,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公司监督投诉电话:

产品质量承诺书11

  承 诺 书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华东进出口有限公司已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核准,我公司现承诺:如有其他在我公司名称核准之前使用“江苏华东”字样的同行业的企业投诉,我公司同意变更名称。

  江苏华东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 7 月 3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12

  一、医用产品质量标准

  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

  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规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xx〕833号)同时废止。

  二、医用吸塑盒的'包装有何要求

  1、吸塑盒产品的定位与保护

  结合产品的特性、结构与重量,在吸塑盒上做避空、缓冲、加强、卡扣等。结合运输问题考虑叠位设计,不仅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也将大大节省运输空间。

  2、原材料的选择

  结合不同的器械类别,并且综合吸塑盒的结构与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原材料厚度。还可延伸至特卫强盖材的型号选择以及热压机的温度、压力、时间控制等。

  3、吸塑盒与盖材的热合封边及手撕位

  结合不同的吸塑盒结构,设计不同的封边结构或尺寸。通常情况下,建议的预留封边尺寸为8MM1.2MM,法规要求不能低于6MM。可结合产品特性及包装综合考虑,使吸塑盒与盖材达到完整连续剥离的效果。根据每个盒子的结构,制作合适的手撕位,易于无菌剥离与开启。

  4、灭菌的适应性与残留

  在设计前针对不同的预期灭菌方式考虑风险预防。灭菌过程的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环氧乙烷(EO)、伽马辐射(γ)、电子束(e—beam)、蒸汽和低温氧化灭菌过程。如为了更好的定位产品,采用上下盖的形式。采用EO灭菌方式,在设计上盖前就必须考虑EO气体有效的进入与挥发,为使灭菌剂进入以杀灭微生物,并使灭菌气体扩散,降低残留浓度,无菌屏障系统应有透气件。

  三、医用灭菌包装袋有效期

  1、未开包的无菌包:5月1日到10月1日,有效期一周。10月1日到次年的5月1日,有效期为2周。

  2、开包的无菌包有效期:4小时。

  3、无菌持物钳的有效期:干式:4小时;湿式:1周。

  4、启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24小时

  5、无菌盘的有效期:4小时。

  6、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7、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8、启封的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启封的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9、未启封的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一般有效期是1—2年。

  总的来说,无菌包装的目的是要让物品在无菌环境下操作,不污染无菌环境,所以对于无菌物品的保存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产品质量承诺书13

  xxxx机械电气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龙腾公司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xxx公司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域成为全自动无塔供水设备行业的`知名企业。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定期进行员工质量培训,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公司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所售产品,一年内如属质量问题,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如因用户操作不当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坏,免费维修,收取材料费。一年后产品终身维修,收取用户维修费用的成本费。

  售后服务承诺: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公司安装技师对用户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讲解、示范操作,传授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一般故障维修方法。

  2、服务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150公里内24小时到达现场,超出150公里范围48小时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修复不好,正常设备先行替换,待维修好后再予以调换。

  3、服务热线实行全天服务制,节假日照常受理业务。

  4、本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处理好用户各种要求。

  公司将以优质的产品,诚信的服务回报用户,将不懈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产品质量承诺书14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食用养殖水产品质量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养殖水面地处XXX镇XXX村XXX组,共计水面XXX亩。按照《上海市水产健康养殖操作规范(暂行)》的各项要求,组织养殖生产;

  2、甲方用于养殖的水产苗种从本市或外省市各级己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良)种场购买;

  3、甲方使用ny5072—xx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或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的厂家生产的渔用饲料;

  4、甲方使用ny5071—xx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或购买和使用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号)齐全的渔药产品,不使用、不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用品;

  5、甲方产品养殖用水符合ny5051—xx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之规定;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XXX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XXX

  日期:XX.XX.XX

  日期:XX.XX.XX

产品质量承诺书15

尊敬的客户:

  你们好

  工业产品质量的优劣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人员、储运、出厂检验、包装、进货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保证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

  三、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百事公司相应的标准。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产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冒用qs标志(仅指国家规定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六、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相关文章:

产品质量承诺书11-25

产品质量承诺书12-19

质量承诺书产品质量的承诺书11-15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10-14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06-09

产品质量承诺书模板04-17

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02-14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03-23

产品质量承诺书质量11-20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