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05-14 16:39:0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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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六篇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1

  南京市高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为切实保证20xx年青奥会期间药品的使用安全,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经营药品,决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

  2、严格执行gsp要求,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十二个不”的要求,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和行为规范。

  3、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严格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保证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对所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和出库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4、严格执行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的有关规定。保证不违规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

  5、严格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自觉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销售药品主动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凭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

  6、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并做好温湿度、药品养护等记录。

  7、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主动召回制度,保证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8、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企业承担,并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光等资料。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资料。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用心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内含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持续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持续清洁,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齐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贴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持续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贴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贴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光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持续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持续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透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职责。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资料;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贴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资料。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包装食品安全承诺书三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务必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专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3、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7、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带给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具给客人消费使用。

  8、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应当持续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9、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贴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贴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等管理机关报告。

  五、自觉理解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餐饮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3、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5、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及时召回。

  6、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后勤服务公司饮食中心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5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

  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 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6

  1、本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经营,不出租、出借、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人保证在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4、本人保证严格执行进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并对进货记录保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承诺和自检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逐步加强自身的自检能力和水平,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报辖区工商分局备案;

  6、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自检中发现的和媒体公布的问题食品,采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补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8、本人保证积极完善今后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监督,争取食品安全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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