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2 09:58: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汇总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工作方案汇总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局内环境卫生,减少四害危害,防制疾病传播,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按照区爱卫会《关于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区统计局秋季除四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除四害活动是减少病媒生物侵扰,降低病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营造整洁卫生、安全舒适、健康和谐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和推进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目标

  以局办公区为重点,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使除四害工作符合区爱卫会所定工作标准。

  三、工作任务

  前期准备(10月22日―10月24日):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落实经费,清理四害孳生地,购置四害消杀药物等。

  全面实施(10月25日―10月28日):除四害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全覆盖,不留空白和死角。灭鼠工作要按照不漏房间、不漏死角的“五不漏”原则进行投药;灭蚊蝇工作要结合环境整治为主,清除蚊蝇孳生地,并重点对外环境蚊蝇孳生场所进行药物喷洒;灭蟑螂工作要在搞好环境卫生、保管好食品的同时,实施药物喷洒、诱捕与粘捕。

  自查验收(10月29日―10月31日):积极开展自查,对遗漏区域进行补充投药,并将除四害工作总结、环境治理、投药情况等相关资料上报区爱卫办,同时积极迎接督查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统计局除四害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使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集体学习会等形式,激发工作人员参加除四害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四害危害认识,掌握四害处理办法,真正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动手。

  3、密切配合,加强管理。除四害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与各科室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上下统一,关系通畅,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xx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xx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xx〕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xx年区局和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高风险类别及日常使用率较高的化妆品,同时进行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查处质量不合格化妆品,整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我区化妆品安全水平。

  二、抽检品种及批次

  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分为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等三项抽检任务,全部为监督抽检项目,检验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抽检;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检宣称祛痘、面膜等产品80批次;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染发剂产品30批次。年度共计安排监督抽检产品110批次(不含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具体品种和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任务实施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按年度进行实施,实施时间不在年度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考核范围内,抽检品种类别按照产品类型(附件2)进行监督抽检。此项任务由市局负责。

  生产企业在20xx年无生产计划或在抽样时确无生产的,该企业应提供书面证明,其证明同时作为年度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二)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类别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此项任务的抽样采取各级负责制,由各级局负责。设置市局、县(区)局、分局抽样任务,各单位负责完成各自监督抽检任务的抽样和送检工作。

  (三)专项监督抽检。按照20xx年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时间考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

  监督抽检任务见附件3。

  市局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辖区监督抽检检验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督导各县(区)局、分局按照规定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组织确定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作为辖区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督导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样品检验任务。组织对监督抽检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组织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各县(区)局、分局负责实施辖区化妆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并对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辖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1.20xx年10月30日前,市局根据生产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任务,并送达检验机构。

  2.20xx年11月30日前,检验机构完成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任务,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 20xx年12月10日前,市局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连同样品检验报告一并分别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二)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

  1.20xx年8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组织完成辖区内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并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送检样品应属于监督抽检规定范围并满足检验要求。

  2.20xx年10月15日前,检验机构完成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3.20xx年12月25日前,各县(区)局、分局将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查处信息汇总表(附件6),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市局保化科。

  各县(区)局、分局应于12月25日前将本辖区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总结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含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本辖区生产经营产品安全状况分析、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等内容。

  六、抽样工作

  (一)抽样方式。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由被抽样单位无偿提供。

  2.经营环节和专项监督抽检抽样,抽样以购买的方式进行,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费用。

  (二)抽样场所及批次。

  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抽样场所类型包括:集散市场、批零商店、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等化妆品经营单位,重点关注集散市场、批零商店、药店和美容美发场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得超过2个批次。

  专项监督抽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针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抽检。每个抽样点抽样量不超过1个批次。

  同一区域,同一产品,同一规格,不能为同一批号。

  (三)标签及效期。

  所抽样品应当包装完整、标识齐全。样品的标签上应有生产企业、企业地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卫生许可证号等基本信息,特殊用途(进口)产品还应有相应的批准文号(备案号)。抽取样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四)抽样量及封装。

  抽样完成时,抽样人员应当场使用透明塑料袋将样品封成4份,按照“检验:复测:复检:确认”的比例进行封装(附件1),并分别贴上封签(附件7)。封签粘贴位置应避免遮盖样品关键信息,如样品批准文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封签采取统一格式,封签上应当注明样品编号、名称、规格、批号和生产单位等。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保障样品的真实性。

  (五)抽样记录。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附件8),如实填写抽样信息。应以正楷字体正确填写抽样记录,保证每一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按要求正确填写样品编号。样品名称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3个部分组成。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被抽检单位陪同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单位无法加盖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并加按指模。

  (六)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规则:产品类型编号+抽检环节代码+抽样地市代码+样品序号。

  产品类型编号:化妆品(HZP)。

  抽检环节代码:生产环节(SC)、经营环节(JY)、专项(ZX)。

  XX市抽样代码:QZ。

  抽样序号:流水号为3位阿拉伯数字,100以内的序号以0补齐。如:在XX市采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的第2份样品,写作:HZP-SC-QZ-002;在XX市灵山县采集到经营环节监督抽检的第7份样品,写作:HZP-JY-QZ-007;在XX市浦北县采集专项监督抽检的第18份样品,写作:HZP-ZX-QZ--018。

  流水号在相应的监督抽检环节内进行排序。各县(区)局、分局的流水号段为:灵山001-016;浦北017-032;钦南033-048;钦北049-064;XX港065-074;市局075-110。

  (七)样品送检。

  1.样品送达。抽样单位应安排抽样业务人员负责样品送达工作。统一将样品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9)、样品和抽样凭证当面移交检验机构,并做好样品移送对接工作。在送达检验机构之前,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抽样品要求的储存条件保管样品。样品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包装完整、无破损,避免样品交叉污染、损坏、变质等。对于易碎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果的变化。

  2.样品接收。检验机构应安排业务人员负责样品接收工作。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检查记录样品的数量、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凭证是否一致,相关资料是否清晰完整。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检验机构有权拒收样品。包装破损及不属于抽检范围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抽样单位进行补充抽样。

  (八)产品标准索取。在生产环节抽样时,如样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应同时向被抽样单位索取该样品字迹清晰的标准,并与样品一并送至检验机构;如样品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应在抽样单上予以注明行业标准的编号。

  (九)抽样管理。注重抽样的科学性,避免重复抽样。抽样人员应科学运用抽检管理系统进行抽样管理。抽样人员拟抽取某产品前,应登录抽检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拟抽取产品是否为重复样品。抽样完毕后,抽样人员除填写抽样记录及凭证外,还应及时登录抽检管理系统,填报已抽取样品的信息,以防止辖区内重复抽样。专项监督抽检,且应实时统筹本辖区的抽样工作,避免同一品名和规格的产品重复率过高。

  七、检验工作

  (一)检验机构。

  市局负责组织确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

  (二)检验项目。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项目按照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2.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重金属、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3.专项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为禁限用物质等卫生化学指标。

  (三)检验报告。

  1.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不合格样品按照“检出一批、报送一批”的原则。检验机构应在出具不合格/问题样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验报告书、抽样单复印件和样品外包装照片送达市局,同时抄送至自治区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1份)。在向受检单位发送检验报告书前,检验机构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将检验结果告知受检单位。

  2.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方式:样品检验全部完成后,检验机构将全部合格样品检验报告报送至市局。

  八、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

  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告知和异议复检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药监办药化监〔20xx〕103号)执行。

  (一)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市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样品抽检结论和被抽检生产经营者的法定权利以书面的形式(附件11)通知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生产经营者。

  (二)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产品确认,向组织抽样检验的部门提交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或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设区市局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四)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指定复检机构。符合复检条件的,受理复检申请的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复检申请人到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五)申请复检人在申请复检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复检申请书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2.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原件(加盖申请复检单位公章);

  3.经办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办理复检申请相关事宜的授权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2.留样超过保质期的;

  3.已进行过复检的;

  4.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5.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6.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作出复检决定并自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检验手续。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预先支付。复检使用留存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样品由原检验机构进行送达,由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复检机构三方确认后,办理样品交接手续(附件12)。逾期不办理复检手续或不按规定预先支付复检费用的,视为放弃复检权利。

  (八)复检机构应当按监督抽检方案中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对复检样品组织复检,原则上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告知复检申请人、原检验机构和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报告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九)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组织监督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

  (十)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监督抽检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局、分局应安排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依据《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开展抽样时,应告知被抽样单位监督抽检目的和性质。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注意结合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对有夸大宣称和暗示医疗作用的产品重点进行抽样。加强抽样的靶向性和提升阳性样品检出率,年度XX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高的县(区)局、分局,市局将予以通报表扬。

  (二)抓好质控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附件13),检验机构应采取有效的质控保障措施,依照法定的检验依据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取得相关的计量认证,方能开展监督抽检相关检测项目的检验工作。健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SOP。做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收样、检验和数据汇总等相关培训。市局做好辖区承检机构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工作。

  (三)坚持监检结合。要深化监管责任意识,以“监检结合”监管理念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抽样与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开展,抽样工作的同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抽样过程中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等“三无”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严厉查处未取得批准文号(备案号)的进口化妆品,严厉查处假冒批准文号(备案号)的化妆品。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局、分局抽样工作要指定专人与检验机构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抽样满足检验要求。注意做好监督抽检中抽样和检验衔接工作,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市局适时组织开展抽样培训,指导抽样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抽样任务。

  (五)严格资金管理。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经费,由自治区局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划转至承担任务的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的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抽样产生的有关票据说明,详见附件14。

  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保化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郑xx,0xxx-xxxxxxx。

  附件:

  1.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2.化妆品产品类型

  3.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4.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信息汇总表

  5.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6.20xx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品查处情况表

  7.样品封签

  8.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单

  9.化妆品监督抽检样品清单

  10.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信息表

  11.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告知书

  12.复检样品确认和移交单

  13.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

  14.抽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工作方案 篇4

  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特点,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疫情报告人迅速报告,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城东新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结合城东新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4月12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城东新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本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城东新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完成此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20xx年“五一”节前特成立项目建设安全排查工作组,统筹协调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6日将对城东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各项目具体排查的时间安排详后附表)。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将整改的结果于20xx年5月1日前书面报城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检查内容

  1、防汛、防火、防坍塌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及防护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节日期间及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带班值班领导,是否落实“五一”节及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是否清楚知道值班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讲实效、重落实”。

  (二)排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排查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要结合此次安全排查,及时总结,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继续认真学习数学课程标准,进一步确立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围绕教学工作意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突出有效主题。以课堂教学与训练的研究与改革为切入口,加大教研、教改力度,转变教研理念,改进教研方法,优化教研模式,继续积极探索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小学数学教研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二、主要任务

  1、解读、试用和评价数学课程标准。解读数学课程标准,解析并把握小学数学新课程的内容要点,明确数学学科的教学改革方向;运用数学课程标准理解、把握小学数学新教材,指导新教材的教学。

  2、通读、试教和评价小学数学实验教材。通读并把握小学数学实验教材的内容体系,将新教材与旧教材对比分析,找出新旧教材的区别和联系,发现并把握新教材的新观念。

  3、探索研究实施小学数学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在实验过程中组织和引导数学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运用现代课程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探索与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新方式,新方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突破口,借助现代教学手段,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形成一套系统的具有科学性的,与使用新教材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思想和方法。

  4、总结整理一年来本校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好的经验、典型案例、教学设计,推广符合课改精神,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课堂教学模式与操作方法,使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具体措施

  1、集体备课4次,(2,3,5,6年级各1次)重点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研究教材,教法,设计教案,制作课件。

  2、公开教学6次,(每个数学老师一次)上好实践课,重点探索新课程标准、新教育理念在课堂中的体现。定期进行实验课题的研究活动,组织实验教师研究探索教学规律。

  3、专题研究,重点研究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

  4、优秀教学设计、优质课评比活动。

  5、安排教师到兄弟学校听课,吸取好的经验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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