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9 10:01: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打造职教中心职教名校的远大目标,凝聚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弘扬尊师重教、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推动我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保障,县职教中心倡议发起设立“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以面向社会筹集专项资金,开展资助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金来源

  基金接受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本基金尊重捐赠者意愿,保护捐赠者利益,接受捐赠者监督与指导。凡为职教中心“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捐资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开具由县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并发放捐赠纪念证书,凡捐资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授予捐赠牌匾或冠名基金,捐赠者也可自己提出答谢方式或使用项目。

  二.基金宗旨

  基金以“奖教助学,培养技能人才,推动县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

  三.基金理事会组织结构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监事:

  四.基金的使用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资助职教中心优秀管理团队、爱岗敬业等项目。

  五.奖教助学项目

  A、教工类

  1、最美教师奖

  每月从全体教工中评选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1名,给予奖励。

  2、爱岗敬业奖

  每月评选出兢兢业业工作的教师(非行政和班主任)15名、临聘服务人员1名给予奖励。

  3、任劳任怨奖

  每月评选出班主任4名、行政人员1名给予奖励。

  4、优秀管理团队奖

  每学期评选出1支优秀管理团队(处室),给予奖励。

  B、学生类

  1、文明之星奖

  每月评选出在文艺、体育、守纪、文明礼仪等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的学生1名,给予奖励。

  2、发展之星奖

  每月从在校学生中评选出15名优秀学生,从顶岗实习学生中评选出5名优秀实习生给予奖励。

  六.奖教助学项目申报程序

  1、教工类评选由全体教工集体推选(得票数乘0.3),行政推选(得票数乘0.2),校级领导推选(得票数乘0.4)确定初步人选;学生类评选由班级推荐,经学生会和招生就业办确定初步人选。

  2、次月15日前基金理事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定受奖受助个人或团队名单并公示3天,于下一个周一的升旗仪式上颁奖。

  3、每学期个人获奖不超过两次,当月获最美教师奖或文明之星奖则不参与其它奖项评选。

  4、凡发现拉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推选和被推选资格。

  七.其它

  “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试行一年,基金由即将成立的基金理事会负责组织筹措和运行管理。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为了更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社区将继续以整治社区环境为重点,根据县区爱卫办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以“爱环境、讲卫生、建家园、树新风、共动手、创和谐”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现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建爱国卫生社区为目标,发动群众、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理和整治白色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治理脏乱差状况,提高卫生、环境质量和净化、美化水平,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社区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通过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社区环境得到较为彻底的治理,真正达到卫生标准,并保持其长效运行,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环境,促进人们的健康和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本年度社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整治重点,是对社区的环境进行全面动工改造。一是对房前屋后地面进行平整,清理装修垃圾和多余的土方;二是清除小区居民自由种的一些杂树,进行统一绿化;三是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组织党员、居民志愿者对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清除污泥。

  三、工作时间步骤

  1.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1月)

  社区召开各居民代表、党员骨干人员会议,专题部署“爱国卫生工作”活动的各项任务。利用小区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活动,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2.正式实施阶段(20xx年上半年)

  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夏除“四害”、灭蚊、灭蝇、灭蟑行动,并部署秋冬季灭蚊、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居民按照社区“爱国卫生”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种义务劳动和环境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辖区内的道路绿地进行统计整理,修复积水坑洼路面,对没有绿化的绿地进行植被覆盖,对在绿化用地上开荒种地的坚决予以清除,从新覆盖植被,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

  开展健康家庭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家庭活动。在年内完成健康居民组创建任务和15个健康家庭评定工作。根据评定标准,评定申报健康居民组和健康家庭。

  3.提升完善阶段(20xx年下半年)

  总结本社区爱国卫生工作经验,不断巩固成果,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爱国卫生工作在我社区全覆盖、全方位的目标,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预案。

  四、工作要求

  1.社区要求各党员和居民小组长动员居民力量,组织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清除各重点部位的垃圾、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辖内垃圾污物、杂物和堆放物。

  2.清理居民社区卫生。清理社区内的非法广告;做好小区内的地面硬化和路面维修,利用春季植树大好时机,搞好小区绿化工作。

  3.要求居民服从大局,相互配合,搞好本年度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北城社居委成立爱国卫生工作小组,统筹北城社区爱国卫生工作

  2.接受管委爱卫办考评。对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形成意见,向开发区爱卫办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3.强化宣传发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利用各种平台,对社区治理工作进展、工作做法进行宣传。

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xx〕70号)精神,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由20xx年的1.5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降低2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 20xx年2.5吨标准煤的基础上,按可比价计算,下降25.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234吨,下降4%;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4230吨,下降15.1%;烟尘削减4809吨,下降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突出节能减排科技开发,狠抓高耗能高污染源头控制,大力开展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激励,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坚决实现节能减排阶段性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严格控制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区执行情况(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抓紧修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到20xx年,全市建设风力发电站3个、户用沼气池35860户、秸秆产业化工程50处、太阳能房1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太阳能保温畜舍80万平方米、燃池1万个、节能日光温室100栋。稳步发展替代能源,组织生物燃料乙醇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醚和烯烃代油大型示范工程建设和技术储备,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依兰、方正等风力资源丰XX县(市)的风电项目、双城等县(市)秸秆固化燃料项目、依兰煤制烯烃项目、市区和尚志等地区的清洁燃料替代石油项目(市发改委和市农委牵头,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和哈电业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五)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推进甲醇、非粮乙醇、生物质柴油等替代燃油项目、动力煤优化加工和脱硫固硫工业锅炉改造项目、电机变频调速装置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替代粘土砖新型节能建材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项目、绿色照明项目、机关照明供暖用油等示范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机关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水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治理工程建设。以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文昌三期污水处理升级改造、何家沟平房、群力等12个污水处理项目,哈气化厂、哈制药总厂等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四方台、磨盘山、西泉眼等3个区域污染治理项目。电力和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承担二氧化硫减排责任。认真落实脱硫工程减排、加强监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二氧化硫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探索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力二氧化硫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制度。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热和清洁燃料工程,加大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工艺过程二氧化硫削减工程的建设力度(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和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拓宽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政府资金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以国家支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和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商业贷款和社会资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

  (八)节约利用水资源。重点抓好工业节水,“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工业节水3.3亿立方米;大力抓好农业节水,农田灌溉面积上的存量节水达到2.56亿立方米;全面加强城市节水,在城区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不得超过0.5立方米。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水权制度,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禁在缺水地区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坚持节水与防污相结合,完成全市水域纳污能力的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对排污大户实行更加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按照“突出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开发利用项目(市水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XX市“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秸秆壳皮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和农村粪便资源化利用等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xx年,粉煤灰利用率达到71.4%;炉渣利用率达到95%;废金属利用率达到93%;废旧电子产品利用率达到50%;废旧物资利用率达到75%;共伴生资源利用率达到45.4%;农村秸杆利用率达到 45.9%;推广散装水泥330万吨,推广型煤20万吨。大力加强钢材和木材节约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废塑料、废橡胶、废轮胎、废家电、废电脑、废电池回收处理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产业化基地。1组织实施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禁止市区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粉煤灰、建筑废渣等利废建材产业化进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委和市建委负责)。

  (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xx年,城市生活垃圾利用率达到35%。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城区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引进或研制开发垃圾利用率高、无二次污染的新技术和新设备,鼓励垃圾分选利用、焚烧发电、供热和制肥等有效利用。大力推进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扩大利用量,减少填埋量,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重点完善哈尔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双琦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推进松北城乡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尽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城管局和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研究,通过主动组织设计、整合科技资源、招标投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等方式,选择确定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十一五”期间,着力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启动和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湿地水环境污染及其生态修复、高效可再生能源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资源综合利用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产业化示范项目。落实国家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引导和促进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石化、有色、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十三)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加快节能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和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普工作,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制定鼓励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和环保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强环境保护咨询与服务,推进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市场化。重点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五)完善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冶金、建材、电力、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要研究制定并实施能耗、污染排放限额标准。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指导规范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六)建立并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有关规定,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年综合用能20xx吨标准煤或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国家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保法律法规、选址布局要求、总量控制计划和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实现减污降耗,以及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7类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企业的区、县(市)和行业系统实行项目限批;今后凡新建涉水类污染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工业集中园区内选址建设(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七)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落实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纳入国家节能“行动计划”的4家高耗能企业必须实现节能目标。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加强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监测,对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和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编制重点行业及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能源单耗限额指导目录(20xx),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行持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证考核和管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十八)严格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尽快开展试点,取得成效后全面推广。贯彻落实《XX省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方案》,确保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优先发电上网,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试点并逐步推广。按年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市经委负责)。

  (十九)强化建筑节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在市区推广节能60%的标准,加快开发建设65%以上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工程,制定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要点。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禁止投入使用。所有新建商品房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对未将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建筑工程,不予颁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十一五”期间,每年建成节能民用建筑60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累计3000万平方米,其中按第三步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累计节能不少于185.6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55万吨、二氧化硫4.6万吨、氮氧化合物2.3万吨、粉尘0.65万吨。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推广绿色照明。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市建委和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运输中的比重。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进入运输市场。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推广节能、清洁、混合燃料汽车和船舶等节能型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定点维护。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管,加快老旧汽车、机车和船舶报废更新。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一)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和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检验。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暂停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环保标志;对使用伪造或冒用、转让节能环保标志的企业,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罚。加强认证机构管理,规范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十二)加快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和污染减排监管体制。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和节能减排统计机构的条件建设,增加基础能力投入,适时更新设备、仪器,适当充实力量,开展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大节能减排监督和检查执法力度

  (二十三)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及重点企业,签订责任状,建立目标责任制。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四)建立并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市和各区、县(市)单位gdp能耗指标定期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我市纳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4户企业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定期上报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五)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能源资源和环境稽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20xx年年底前,将小型化工、表面处理、造纸等生产企业全部迁入集中工业园区,逾期未进入园区的依法责令关停。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和搞权钱交易的,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六)加强对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或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列入我市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的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日常运行监管。其他循环流化床锅炉也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保证削减二氧化硫设施、措施的稳定运行和实施。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环节要采取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的工程措施,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运行工艺环节和技术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措施,并有详细的日常监控管理、运行情况记录材料和台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市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实行重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环境监控季报制度,按时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垃圾处理厂必须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卫生填埋标准,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市区和城镇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治。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区、县(市),暂缓审批该区、县(市)项目的环评报告,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及省、市建设资金(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八、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法规

  (二十八)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法规和我市实际,积极推进节约能源、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农村农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已经制定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认真修订和完善,并积极组织落实,实行依法节能、依法减排(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九)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县(市)政府也要视财政状况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节能项目引导、节能技术开发、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奖励先进典型单位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领域倾斜的力度。落实对节能减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落实垃圾资源化处理、农村沼气等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的扶持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和市农委负责)。

  (三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价格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项目减免所得税、节能环保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所得税、增值税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征出关税、停止部分产品加工贸易等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进出口。贯彻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治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治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源环境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提高二氧化硫、cod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物价局负责)。

  (三十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金融支持。坚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投放。充分利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降耗减排、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信贷支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量身定制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方面具有灵活性的信贷产品,拓展节能减排项目信贷市场。积极为银企项目对接搭建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情况,推动金融机构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牵头,其他银行配合)。

  九、营造良好的节能环保舆论氛围

  (三十二)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节能减排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在重要版面、时段进行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市委、市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节能减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典型经验事例,曝光负面典型。大力弘扬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舆论支持(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三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的组织工作。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增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和意识。总结宣传节能减排的经验做法。将节能减排纳入我市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引导公众将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转化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广泛的社会行动(邀请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十、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环保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十四)建立健全并模范施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开展机关能耗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公布制度,严格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五)抓好办公设施节能。强化各级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分期分批完成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推进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直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六)积极推行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改为强制性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和监督,保证将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精神和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 坚持多元化办学,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就业工作方针,本学期招生就业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招生工作

  1、招生工作历来是我校的.重中之重,招生工作是学校生存、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本学年将继续实行春、秋两季招生。计划如下:

  (1)、印制招生简章。印制彩色四折页招生简章和彩色四开招生宣传广告。

  (2)、学校集中领导班子和骨干教师深入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并收集有关信息。

  (3)、利用媒体、网络对我校的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4)、深入学生家中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5)、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2、控流工作

  目前,招生工作十分困难,生源不但的减少,控流工作尤为重要。

  3、联合办学工作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先后与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江苏镇江东方技工学校、安徽能源学校、安徽尊贵电器集团、安徽国晶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实行联办,成绩喜人。目前我校已经成功向联办学校和企业输送一大批优秀学生,实习就业形势很好,社会及家长很认可,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本学年将继续加大联办力度,优化与联办学校及企业的联办专业和联办学制。

  4、考察工作

  为继续扩大联合办学的规模,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我校将要外出考察联系一些市场紧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目前,通过大量的市场调查、论证,我校已计划开设激光技术和采矿技术两个新专业。

  二、培训工作

  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做好档案的整理。

  三、实训工作:

  实训课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启发学生创造力和潜能的基本环节,也是

  对理论课的有效补充。因此加强教学实训质量,提高实训水平,尤为重要。本学期将配合学校添置一批新设备,并充分利用实训设备,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在此基础上做好记录,为国家级技能大赛积极做准备。

  四、就业工作

  我校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之上,严把“出口质量关”坚持“招进一个合格一个”的原则,对将要送出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岗前教育并到相关企业考察,通过联办学校使学生就业,学校跟踪服务一年。为毕业生都能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岗位,做好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五、做好对外、对内宣传工作

  1、及时了解国家及地方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市场紧缺人才,就业信息等,做好我校自身的宣传工作。

  2、对就业班学生不定期的进行就业教育。包括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市场紧缺专业、就业信息、就业前景,加大对学生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意识教育和竞争意识教育。

  六、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方案 篇5

  夏至将至,天气渐热,我校所在地区频临沿海,周边江河水库众多,极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为防止学生溺水,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决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家长的监管责任,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全面清查学校周边水域,落实防护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工作实效,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从现在起到20xx年10月份

  四、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老师为领导小组成员。

  五、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1、重点开展好以下“十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2)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4)校门悬挂一幅预防溺水警示横幅;(5)出版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6)印发《致家长一封信》;(7)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宣誓活动;(8)要求学生写一份防溺水承诺书;(9)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10)重要节点给家长发一条短信。

  2、在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在放学前提醒学生立即回家,不准在外逗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学校也应在校园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并在每天课间时间和上、下午放学前分别通过校园广播,反复提醒警示学生。

  3、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渠道告知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坚决做到“五个禁止”:

  (1)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水游泳;

  (4)禁止孩子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池塘水库游泳;

  (5)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

  2、学校周边有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的要积极配合村委会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3、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要提醒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

  4、加强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须从河边、水库边经过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黑板报、班会、横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和省教育厅《安全在心》等有关安全知识读本,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气候特点,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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