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机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xxx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6名,住院医师13名,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名;主管药剂师3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2名,放射影像师2名;主管护师3名,执业护师6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二)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了院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xxx、xxx、xxx、xxx、xxx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医院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四)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六)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七)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医院严格按照麻醉的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的药品进行“五专”管理。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xx医疗机构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医院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四、改进措施: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件,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
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的资格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从事放射、消毒供应、妇科、高压氧等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2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
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xx年xx月xx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
我院现有主治医师xx名,住院医师xx名,主管药剂师xx名,检验师xx名,主管护师xx名,护师xx名,技师(放射)xx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
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xx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
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
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
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3
我诊所执业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周边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现将本校验期内执业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 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中西医结合科,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行医。
二、诊所现有执业医师1人,执业护士1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诊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制定有医师和护士岗位职责,制定有诊疗和护理技术规范。
四、热情周到为病人提供安全高效的'中西医结合特色服务,关心病人疾苦,耐心细致询问病情,认真进行辩证施治。全年诊疗患者近千余人次,没有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五、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登记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毁形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有处方。
六、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开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七、诊所医疗废物交由上一级的白水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回收处理,双方签订有《医疗垃圾回收处理委托协议书》,每10天左右交接一次,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八、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在诊疗工作中没有发现传染病病人。
九、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南昌市经开区经开余望荣中西医结合诊所
负责人: 余望荣
2019. 2. 15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4
根据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布置的《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安吉县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卫计(20xx)21号)文件要求,xx学校医务室于6月3日组织对本单位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规范执业,规范行医,强化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我校医务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期校验均在有效期内,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聘用无证人员;工作人员人均有备案,临床、医技人员均依法取得执业证、资格证均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此外还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配备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用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以及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2、在门诊诊疗方面,日常管理井然有序
为病人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医护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格式统一的上岗证,内部环境整洁,科室布局合理,标识清晰。
3、严格医疗质量管理
重视医疗生产安全;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保证方案,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挂墙亮化公示。
4、加强处方药品管理
将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种专项检查,使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水平;所有药械出入库均有记录。
5、院感管理方面。
(1)、由门诊医师兼职负责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院内感染监控管理组织建设,制定医院感染制度和监控措施及院感在职培训工作。
(2)、做好对重点科室,如:治疗室、配制室等科室的消毒、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范,对各种医疗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并认真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做好消毒液更换、紫外线灯管擦拭、紫外线消毒等工作的登记、记录工作,收集好相应的痕迹资料。
(3)、完善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存储制度、运转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等,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6、传染病报告管理。
为强化传染病管理工作,我校医务室制定并完善了以下制度,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制度》等。
经过此次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我校医务室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提高了服务意识、优化了服务流程、增强了服务技能;为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的工作肯定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更好的为学校师生服务。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5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一、行动概况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二、监督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行政处罚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xx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四、行动成效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xx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6
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基妇《20xx》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工作在我乡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我乡新农合门诊统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患者签字笔体相似。
2、存在几次看病用费用一次性下账的情况。
3、村卫生室未严格按照门诊统筹下账比例进行报销医疗费。
4、未及时张贴门诊统筹报免公示。
5、补偿资料不完整。
6、未及时补给患者医疗费用。
二、整改措施
1、严格审查村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杜绝代签现象。
2、严格按照门诊统筹报账比例下账。
3、门诊统筹录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无误再确认复核。
4、每月按时张贴门诊统筹报免公示。
以上是我乡在20xx、20xx年门诊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具体的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取长补短,认真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操作,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不良问题的.发生,让新农合这一项惠民工程沿着一条健康,有序的道路前进。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7
20xx年度,我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紧密配合下,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冒名顶替、分解住院等情况,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按照平医保函20xx[58]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合理收费问题
个别医务人员对项目内涵理解上存在偏差,超出项目内涵计费。
个别人员存在重复收费、套餐收费问题,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医院督促院价格办加强收费管理,定期抽查在架病历,对及时发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进行修正。
二、串换项目(药品)问题
我院严格按照医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药品进行维护对码,以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版)数据字典库为依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药品对码,确保院内药品严格按照目录内药品的统筹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三、不规范诊疗问题
加强患者的入院和出院管理,对确需住院的.患者必须经过门诊医师的接诊后,经相关检查后有明确入院指征确需住院的开具住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合理治疗,对出院患者经相关检查反应有明确出院指征的办理出院手续,分解住院问题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出院后一周之内不再办理入院手续。
对有限制支付要求的药品加强人员的定向培训和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的法定适应症和限制支付用药条件开展合理用药,对超医保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或医用耗材不纳入医保结算。
四、虚构服务问题
医院通过开展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多媒体、喷绘写真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欺诈骗保行为,同时定期开展住院患者身份核查工作,确保我院住院患者人证相符,无挂名住院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相关基础工作、思想认识、政策培训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夯实等。
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不够完善,工作检查不够严格。
(二)有些工作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政策的学习不透彻,未掌握医保工作的切入点,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三)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些医务人员对医保流程未完全掌握。
(四)医护人员在执行限制支付用药条件、不合理使用护理级别、病历书写、低标准入院等不够规范。
(五)医保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医护人员违规成本过低,没有起到即知即改的导向作用。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省市县医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文件、知识的规范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二)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三)加强医患沟通,规范经办流程,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四)促进和谐医保关系,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促进人们就医观念、就医方式和费用意识的转变。
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购药,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以优质一流的服务为患者创建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8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有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负全面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第二章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一)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二)从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三)采购进口药品,应当查验药品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书,有进口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当同时查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助、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直接购进急救需要药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第九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有灭菌批号、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记录还应当包括相关配置和技术性指标。
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3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1年。
第十条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代为采购。委托采购协议应当向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医疗器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冷库(柜)、阴凉库。非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冷库(柜)、阴凉库,并尽可能缩短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期限。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分类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每月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与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第三章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规范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凭本单位的用药处方向就诊者提供药品,凭本单位的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根据诊疗需要向就诊者提供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服务。
第十七条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除开具中药汤剂处方外,应当在《xx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开具用药处方。
第十八条用药处方应当按照诊疗规范要求开具,并用中文载明临床诊断,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内容。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应当使用经正式批准的药剂名称。
处方应当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就诊者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儿童用药处方上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儿童用药处方进行专门管理。
儿童用药处方中使用成人药品的,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的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药物功能在年龄上存在的特异性和差异性。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审核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村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以从事村卫生室(所)的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村卫生室(所)从业人员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审核处方人员认为处方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认为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制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并在交付药品时提供用药指导。配发儿童使用药品的,应当详细说明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已经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出记录。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督促使用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仪器、设备。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以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培训、考核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维护情况和安全检测结果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列入国家强制计量范围的医疗器械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使用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登记使用者情况,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试验用药物、医疗器械的接收、储存、养护、分发、使用以及退回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按月度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频率异常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统计情况、分析结果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应当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规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应当责令处方医师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后果扩大。
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前,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退货、换货和销毁。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并向就诊者如实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价格清单,清单中的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就诊者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有异议的,有权向医疗机构询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医疗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利用医疗广告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和推荐。
医疗机构、广告者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等形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或者变相进行广告宣传和推荐。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活动不得妨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应当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和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对非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处方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第三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应当包括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异议、复验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假借赞助、捐赠、技术开发等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四十二条医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或者收受就诊者财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就诊者向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收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举报人,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广告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医疗机构、广告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书面告知或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情况书面告知移送单位。
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度对本辖区内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和处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监督检查、抽查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布和处理投诉和举报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查处、移送以及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的;
(五)有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进货查验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出验收记录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储存、养护药品、医疗器械的;
(四)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使用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以及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的;
(五)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进行登记的。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具、审核、调配处方,配发药品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就诊者提供价格清单,或者对就诊者的询问未及时作出答复的。
第四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建立并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处方评估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继续使用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根据情节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自行退货、换货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医师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就诊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对医疗机构使用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疫苗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9
一、企业基本情况
门诊自设立以来,即为秉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秉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所经营药品并无质量事故出现。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三人,药士一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人,专门从事药品质量管理、环评及日常保洁工作。药房采用面积为十平方米,仓库十五平米,布局合理,设备健全,达至了药品分类储存的建议。并存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门诊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门诊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
(二)设施设备
我门诊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温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更换或维修中药橱,购置必须的中药粉碎机。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三)发货管理
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四)储存于保洁
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三、自查总结及存有问题的革命方案
一直以来,在市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门诊药房严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展开销售活动,深入细致录入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保证药品精确交纳。
2、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
3、努力做到药品交纳均合乎有关规定。留存不好医师处方,创建完备的销售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并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犯罪行为
6、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证上岗;
7、为易于创建药品采用新机制监管机制,我门诊已创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实现药品供货、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掌控。对运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创建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展开自动关联掌控,对库存药品动态展开有效率管理;
8、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我门诊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辨认出的问题,逐一全面落实,不断检查、自查,并使本门诊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门诊对照有关规定展开自查内审,指出基本合乎药监部门的建议。
xx医院医疗设备采用情况自查报告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本着:“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原则,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在高新区卫生局的指导下,非政府有关人员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加强责任,进一步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设备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确保供货医疗器械、设备的质量和采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设备步入,本院特制订医疗设备供货管理制度。对供货的医疗设备所具有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有的资质作出了严苛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设备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为了精确、安全采用医疗设备,我院定期非政府业务学习,恳请专业技术人员展开设备采用培训,并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做好日常保管工作,我院部分医疗设备比较贵重,在我院技术人员定期自检维护的同时,定期请厂家技术员检查校正。
六、强化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避免不合格医疗器械步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当事件报告制度。例如存有医疗器械不当事件出现,应当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当事件基本情况,并搞好记录,快速呈报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出现,确保社会各界患者的采用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急于: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减少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稳固践行"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筑人民满意的医院。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0
为了有力配合督导机构对我院的业务监督,规范我院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成立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20日对全院医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顿活动自查总结如下:
一、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规范化管理,使临床运行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保障了我院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我院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我院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科室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
(药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医疗秩序的管理。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自查结果
1、我院对查出的废物指示标示不明显,已制作标识标牌5个,整改到位。
2、我院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3、我院已清理了承包科室人员,现在无出租、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4、我院已同运城市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书”,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我院因周围环境影响暂时没有收住院病人,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1
省局《湖北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下发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xx〕25号)运作,认真执行省局20xx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药品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中药饮片生产日常监管实际,我局对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即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另有汉川市轻粉厂(生产范围:汞制剂轻粉、红粉)、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左旋冰片)、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中药提取)。
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汉川市轻粉厂因异地搬迁,现正在GMP认证准备过程中,该企业报告今年年底前提交GMP认证申请。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己通过GMP认证。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为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孝感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至各县(市.区)局及各相关企业,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分别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切实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中药饮片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三、检查情况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待认证。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20xx年生产中药饮片102个品规,生产用中药材基本符合药用标准,并相对固定药材产地(大悟县地产中药材);能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基本做到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生产的中药饮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货附纸质的检验报告书;无在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委托检验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备案。四、问题情况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少数企业及员工对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管理的.意识不强;
2、中药饮片生产GMP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3、少数企业对中药材质量把关不严;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不够熟悉。就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督力度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效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2
一、药品质量机构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
主负责人:xxx
分管院长:xxx
药事部门负责人:魏素萍
质量负责人:翁富美韩爱
萍采购人员:周筠祥
二、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药师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提高人员素质,对药剂科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设施和设备
药库中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布局合理,货架,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俱全,能确保药品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四、药品进货管理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贷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所购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购进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五、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材料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贷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
六、药品调剂
调剂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药品发放遵循“近效期先出”原则。中药饮片的调剂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调剂的处方妥善保存,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医院药剂科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盘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要求。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3
一年来,我诊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一、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行医,没有违法开展静脉用药。
二、诊所现有执业医师人,执业护士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门诊病历、转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登记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毁形登记本和收费票据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有处方。
四、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五、诊所自行处理医疗废物,定期定点将医疗废物拿到野外偏僻处焚烧处理(如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回收处理,前面文字则改为“诊所医疗废物交由××公司集中回收处理,双方签订有《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合同╱协议》,每两天交接一次医疗废物),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六、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4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门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我单位一贯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定期对医生进行医疗保险培训。年初规划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和费用。成立了医疗保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立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及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获奖报告。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是规范管理,实现医疗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在县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Set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 other投诉箱”;公布咨询投诉电话6961572;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时应严格身份识别,避免出现虚假就诊现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没有伪造或篡改病历。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提供病历和需要查阅的相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禁止自营项目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让每一位患者对目录更加熟悉。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复诊率81.4%,服务质量满意率98%,被保险人好评。
三、加强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制、病历书写制、技术准入制等核心医疗制度。二是在加强核心制度实施的基础上,
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普遍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检查监督关口前移,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第三,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沟通能力。第四,应将医疗文书作为控制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第五,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患者沟通,耐心细致地向患者讲解病情。规范服务语言,加强护理礼仪培训,杜绝生、冷、硬、推、推现象,热心病人护理,细心护理,精心操作,耐心解答。通过一系列贴心服务,客服部门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度已经达到98%以上。
四.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我们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排除信息管理系统的障碍,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县医保办的要求,医保专用电脑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由专机专用。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天丰软件公司和医保办联系,使医疗费用因程序问题无法结算,被保险人能及时、快速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实现规章制度建立的规范化、服务理念的人性化、医疗质量的规范化、道德矫正的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廉价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医疗环境,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通过严格的文件自查,可以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中心”,圆满完成参保医疗服务工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5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县新农合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本镇的实际,为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镇村一体化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自查自纠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自查自纠由xx镇分管领导及合管办人员组织实施,对全镇的所有卫生室进行全面的督查。
2、查摆问题与学习教肓相结合通过对群众走访和调查督导,查摆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分析原因,开展政策学习、思想教肓,增强镇村医生执行新农合政策的自觉性。
3、整改规范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规范运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按章办事,使新农合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现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我镇的新农合工作走向正规化,真正做到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把追求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让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四、方法与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对全镇16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的自查。
2、全面整改阶段。结合全镇查出的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限期纠正。
3、总结阶段。将全镇的自查自纠的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向县合管办汇报。
五、整改重点
1、是否严格执行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能否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唯一性,检查药品费用是否合理。
2、是否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
3、走访群众,调查是否有乱收费的'现象,在就诊中是否清楚减免比例。
4、检查镇村医生的原始报销单据与群众的证内书写是否一致。
5、检查镇村医生的库存药品是否执行药品统一配送规定。
六、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到我镇一万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自查自纠和整改中要严格认真,确保能够查出问题、解决问题。
2、要精心组织。此次整改规范,是我镇合管办自我要求、自我加强,解决我镇新农合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在举措。要立足自身、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力争使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严明纪。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一项严肃的工作,我们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凡包庇掩盖、不认真整改,以后暴露问题的,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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