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

时间:2024-08-04 16:40:0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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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放管服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1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xx〕1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全区推进“放管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区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工作方案制定及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区在20xx年8月4日印发了《关于成立阳江市江城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江府办〔xx〕13号),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推进“放管服”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协调小组主要职责,配置各功能改革组及人员组成,明确功能改革组长、副组长的职责,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奠定组织基础。

  20xx年1月6日,我区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xx〕1号),全面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具体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并且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方案明确到20xx年底完成47项改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进度,同时强化改革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20xx年1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江城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江府办函〔xx〕9号),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快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动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制定了《阳江市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20xx年10月11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江府办〔xx〕13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开展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20xx年3月,阳江市对我区开展了“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我区上报《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自查报告》。我区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工作得到市的充分肯定。

  二、推进“放管服”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0xx年8月7日,江城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20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通知》(江府〔xx〕14号),区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14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43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

  20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江府办〔xx〕19号),20xx年5月13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江府办〔xx〕9号),两份文件中,我区调整事项共22项。经区直各部门自报情况,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20xx年,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江府〔xx〕22号),在前期大幅减少区直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结合第二批权责清单的公布,根据省、市的相应调整,将13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为行政给付,5项调整为行政确认,11项调整为其他职权,全部取消了我区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经区直各单位自报情况和调查,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经上述几次调整后,我区纳入调整的29个区直单位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指导223项,行政确认61项。

  对我区取消、下放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没有存在明放暗留、下放不配套问题,暂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单位没有“接不住,管不好”问题。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0xx年3月23日,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xx〕5号),全面开展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清理规范的范围、清理规范的任务和组织领导,并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目标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乱收费及垄断性强等问题。今年3月下旬,区编办牵头,召集相关区直责任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参加,明确工作目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推进当中。

  3、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20xx年4月27日,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江府〔xx〕10号),明确规定全区28个区直单位、10个镇(街)的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共515项,其中职能类470项,服务类45项;

  目录同时明确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权限,其中区级受理479项,镇(街)受理145项,村(社区)受理106项。

  20xx年6月5日,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召开了新一轮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工作会议,重新梳理制定江城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根据《阳江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这次梳理了村(社区)事项40项。根据阳机编办发〔xx〕16号,梳理了区级事项169项。此次制定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20xx年制定印发的《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对比,取消7个部门,新增1个部门,事项总数减少299项,主要是合并子项、剔除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实际工作取消咨询类事项。本轮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216项,其中区级事项199项,镇(街)事项111项,村(社区)事项83项。目前已经形成形成初稿,并经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复函确认,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区政府发文。

  4、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的函》(粤机编办发(xx)71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能知》(阳府办函(xx)19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编办会同22个区直部门对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进行了规范梳理,编制了《江城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xx年版)》,共有157项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内含211项子目录)。当前,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已完成录入,正发文到相关部门对录入事项许可要素作详细核对。

  5、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积极对接市经信部门进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与接入工作,督促各单位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接入上级开发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即是“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1、制定区直部门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20xx年12月,区政府发文《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江府〔xx〕28号),公布了区发展和改革局等6个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13日,区政府发文《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的决定》,公布了区教育局等22个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江府〔xx〕11号)。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3713项,其中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确认61项,其他项803项。

  2、制定镇、街道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政府于20xx年9月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0xx年版)的决定》(江府[xx]18号)、《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级政府权责清单(20xx年版)的决定》(江府[xx]19号)。街道办事处各类权责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59项;

  镇级政府各类权责总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92项。

  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的规定执行事项审批,我区除保留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一律改为后置,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同时,注重完善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和“宽进严管”落实到位。对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主体,对有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

  2、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自20xx年10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窗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五证”,需要跑四到五个业务窗口,依次办理。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二是“一表登记”。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三是“一套材料”。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据我省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平均约需1个月左右。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3、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

  根据广东省政府部署,自20xx年1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这比全国统一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提前了1个月,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企业“三证合一”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4、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从3月1日起,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四类企业,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达到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大大降低商事主体退出成本。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认真落实商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工商部门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依抽施查,严格限制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二是结果公示,公开透明。按照规定将抽查情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对外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被抽查市场主体名称、注册号、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1、省、市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开展业务指导,明确指导意见,使我区承接事项办理能顺利过度,提高行政效率。

  2、省、市下放事权后,要调整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让下级执行部门有法可依,避免执行难问题。

  3、上级部门加强对基层治理的调查研究。省、市在取消和下放事项时,应对基层治理开展相应的调查研究,使决策更准确、更贴近基层实际。如下放的事项,基层是否有足够的编制和人力承接、是否具备承接资质、是否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等。

  4、镇(街道)承接下放审批事项能力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基层办事大厅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人员,提高办事能力。

放管服自查报告2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 5项,所占比例75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五、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放管服自查报告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4

  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继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于国平、龚宇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及时召开了县体育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认真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5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我局成立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程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公共服务清单的各项相关工作,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我局权力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xx县房产管理局行政权责事项目录》,就各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录入安徽省政府权力项目库系统。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房产局权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权力职能。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后凡发文到各管理对象,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通过办公室修改正式发文,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廉政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

  我局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我局现已明确下放事项租赁证发放事项,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开展网上办事、电话回访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职工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放管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放管服自查报告6

  市邮政管理局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创新监管职能,转变服务理念,从三个方面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随时更新2个行政审批和9个公共服务事项的申办流程和材料清单。落实“马上就办”要求,今年以来对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2件即办事项,即办率达100%;对30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二是对接落实“放管服”改革。定期向市审改办报送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强化对普服审管系统、快递业务许可系统的'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系统维护并指导企业用好两个系统。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交并入驻“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电子证照的生成与应用,企业可自主选择通过“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或本部门两个系统提交办理申请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该局表示,“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思想重视、全员参与,下一步将在做好做优配套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加强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运用,培育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放管服自查报告7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放管服自查报告8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xx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xx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xx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 5项,所占比例75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xx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xx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xx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xx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xx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五、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xx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放管服自查报告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10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与监管结合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三、提升服务质量

  1、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2、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3、加强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的要求,一是台面上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全部上墙和在广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4、打造“零收费”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格式文本、章程、合同、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可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施“零收费”。

  四、存在问题

  1、省市部门垂直网络不能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两遍,浪费时间和精力。比如: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等。

  2、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到不了审批局,需要县级部门再传送,有时新文件收不到。

  五、工作建议

  1、建议省市部门把有关垂直网络重新规划,以便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或由省市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2、建议省市再协调各部门,将涉及到审批类文件下发到审批局,以便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六、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1、再造审批流程,一套资料搞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服务,做到审批股室之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可相互推送,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实现办理的审批事项资料信息共享,实行一套资料搞审批,避免了办事人员重复提交同一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立“中介超市”

  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将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信息数据查询功能。凡录入到审批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时间标准,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确保中介服务时间明显缩减。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涉企项目服务收费最高限额,鼓励企业在限额内自主协商,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等现象。统一运行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我局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3、落实帮办XX制,实现零障碍服务

  按照先进县市区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台,并明确专人在岗负责,为群众提供或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切实落实好帮办XX制,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11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把“放管服”改革作为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紧扣“放管服”工作重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

  该局按照市政府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要求,公布取消了《统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与服务,及时停止受理和办理。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建立顺畅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互通各自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明确信息传递、资料共享等具体事宜,统筹做好平台整合、信息服务等工作。加强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先后对52户餐饮住宿企业、10个房地产企业和7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优化统计数据服务,编制了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咨询方式等公共服务指南,各部门印发《统计综合月报》11期,专题分析67期。通过报纸、网络和接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计服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12

  按照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自治区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xx盟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中9个方面45项问题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因我局目前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主要围绕自身职能在电商和旅游、农副产品推广、推动家政服务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摸清备案底数和流程方面做出了具体工作。现将相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我市电商企业和本地主播参加直播活动

  20xx年xx月xx日,xx市商务局局长应邀参加xx电视台举办的大国好物xx年货节线上直播活动,推介销售xx盟大米,5分钟时间共成交xxx单、xxx斤大米,销售金额达xx万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介效果。x月x日,xx盟首届网红直播带货大赛盛大开启,全盟共有x组选手进入复赛。我局经过层层选拔推荐,派出三名网红代表参加此次活动。三名主播于x月x日晚8点到10点通过自己的直播账号销售xx盟大米、xx酱菜、牛肉干、奶制品、蘑菇、木耳等,助力脱贫攻坚。此次比赛获得。

  二、举办直播电商活动周系列活动

  为推动消费扶贫、电商扶贫深入开展,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全盟直播电商推进年要求,宣传推介我市全域旅游、特色农副产品,推动xx味道走出xx,x月x日x日,我市举办推动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直播电商活动周系列活动。利用为期一周的时间,与xx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全区周末xx有好货直播预热活动专场,两场直播共销售我市xx、可为等特色农产品60000袋,销售订单10000余单,累计销售金额xx万余元,累计观看人数达100余万人次。组织全市xx广场、xx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在活动周期间开展线上促销、直播带货活动,销售收入xxx万余元。活动周期间,利用xx广播电视台手机台每天直播一期电商+全域旅游直播、xx味道直播探店活动,先后对全市xx生态旅游度假区、成吉思汗庙景区、xx花乡小镇、百里xx稻海、x镇三合村、葛根庙镇、一馆三址等旅游景点,以及特色美食进行直播推介,4天来共直播8场,累计观看人数突破136万人次。同时,活动周期间对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攻坚成果进行宣传,每天在xx广播电视台农牧频道《小满广播站》节目播出五期我市驻村第一书记专访。

  三、进一步推动xx家政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安排,为了进一步推动xx家政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家政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指导协助申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职业技能课程重点向老年服务、病患护理、母婴照料等领域倾斜,将职业道德培养、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课程,适度拓展心理学、营养学等基础知识,力争培养出新时期高素质的家政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和收费标准,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提高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承担公益责任,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进一步推动就业脱贫。二是积极筹划全盟家政信用平台暨家政协会现场会。围绕诚信体系不断提质扩容,通过家政信用平台着力搭建桥梁,促使家政行业恪守诚信准则,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发挥家政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推动我市家政业向诚信、专业、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三是向东四盟输出品牌和服务。进一步扩大xx家政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向东四盟等地区输出品牌和服务,向连锁化、标准化转型。

放管服自查报告13

  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畜牧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报件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现根据县职能办《关于做好全县放管服改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事项全覆盖。根据县职能办《关于编制全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商讨,在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成“颗粒化”最小单元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再梳理,编制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全面覆盖,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满意的服务。

  自2014年以来我局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两项,分别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针对承接事项,我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定了承接落实方案,并逐项编制服务指南。

  (二)服务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一次办好”事项的“一窗受理、一链办结、一网通办、一号联通、一次办结”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事项审批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审批、主动介入、跟踪服务等办理方式。

  (三)信息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制作服务指南等材料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提供下载服务,纸质版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供公众取阅。

  (四)监管全到位。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政务服务宣传引导不够,办事群众对服务事项动态变化了解不全面。三是“一次办好”事项所涉及的证件邮递方式和费用问题有待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14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一、清理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二、行政许可改革情况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20xx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20xx年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完善网上审批情况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20xx年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五、规范审批制度情况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放管服自查报告15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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